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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电商:发明电商的英国没发展起来,欧美发达国家不提倡,为什么这里却大力发展,成为主流?

微播真传媒 2022年08月03日 16:42 60 admin

这是有原因的。

北美是全球电子商务开展较早的国家。1994年,互联网开始进入公众视野,几乎与此同时,在北美就有无数人开始热议电子商务,并着手进行相关尝试。但由于电子安全协议成熟较晚,早期的“电子商务”实际上只不过一个“在线展柜”,成交仍然在线下通过传统方式进行,这种“在线看货,碰面成交”的方法不存在第三方支付问题,自然也无所谓电商监管。至今仍有一些北美人热衷这种交易方法,尤以估值差异较大的商品,如旧书、珍藏影碟、手工艺品等居多。

发明电商的英国没发展起来,欧美发达国家不提倡,为什么这里却大力发展,成为主流?

1998年,在线交易的早期典范,客户在线选购所需食品,通过专设的“电子钱包”付款,然后坐等送货。

这类电子商务已经出现了第三方支付问题,所采取的手法则类似昔日的“Q币”,即客户先开设“电子钱包”账户,再向“电子钱包”存钱,并通过这个“电子钱包”付款购物,这些“电子钱包”有的要求实名制,有的则不要求,验证方式则五花八门,包括密码、关键词询问、电话锁定……其监管和资信、责任,则由“电子钱包”经营者担负。

然而“电子钱包”付款手续繁琐,且不同的电子商务公司,采用的“电子钱包”系统也不一样,给客户带来诸多不便,当IT烧钱热退潮,这些“纯电子商务”公司纷纷倒闭,“电子钱包”体系也随之没落,如今已很少有电商企业采取这种吃力不讨好的第三方支付方式了。

21世纪初,当“纯电子商务”死伤一片之际,一些传统零售业公司却敏锐地意识到电子商务的潜力,这些公司有现成的物流、配送和仓储体系,资信和支付体系也较成熟,只需搭建一个在线平台,就可以实现实体销售网络和在线销售网络的“双飞”,于是被戏称为“水泥加砖块”的附属电商企业悄然崛起,与之相伴的,则是新型第三方支付系统——嵌入式国际贸易支付工具的兴起。

嵌入式国际贸易支付工具(如最常见的PayPal)的特点,是即时支付、即时到账,注册免费,不设月租费或其它最低消费额度,且采用通用平台,可直接通过北美发达的信用卡服务网络和个人资信体系,确保支付和交易的安全,解决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最大瓶颈:客户与商家的相互信任问题,和交易与支付的安全问题,顾客和商家完全不必相互熟悉或信任,只消信任PayPal即可,支付的诚信由PayPal负责,买卖方的任何违约,都会通过北美发达的个人资信体系,给责任方带来巨大的压力和现实的损失,如无法申请贷款,保费提高,甚至被拒绝参与若干金融交易。

一般而言,挂靠式网店的费用包括商品在线登录费(IF)、在线平台成交费(FVF)和PayPal交易手续费。以ebay为例,IF的费用约为20%,即每登录一件1美元的商品,成交后都要支付0.20美元,即便取消交易这笔费用也会产生;FVF的费用为25美元以下5.25%;25-1000美元3.25%,1000美元以上1.5%;PayPal交易手续费则根据交易是否跨国、网店月交易量大小等有所不同,一般为0.30美元/笔的基数,外加实际交易额的3%-4%不等的费率。此外,和普通商店购物一样,网店交易还需代扣联邦货劳税,大多数美国的州和几乎全部加拿大的省还需缴纳省税,或缴纳统一销售税。

那么,这种第三方支付究竟是“实名制”还是“虚名制”?

由于PayPal等平台要和信用卡支付体系挂钩,而信用卡或借记卡都是实名制,所以从支付角度看,客户是“实名制”的,但这个“实名”是针对中立的支付平台而言,对于网店销售方,则客户仍然可以选择“虚名”,这样一来,既确保了支付交易的安全,也在最大程度上确保了客户的隐私,因为“实名”的对象实际上早已“实名化”了。对于电商而言,则避免了需为客户个人资料负责的麻烦,也无需对客户身份、资信一一把关、核实,因为这些都由支付平台和嵌入式资信系统担负起来。

发明电商的英国没发展起来,欧美发达国家不提倡,为什么这里却大力发展,成为主流?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样的第三方服务自然也是要花钱的。一般而言,挂靠式网店的费用包括商品在线登录费(IF)、在线平台成交费(FVF)和PayPal交易手续费。以ebay为例,IF的费用约为20%,即每登录一件1美元的商品,成交后都要支付0.20美元,即便取消交易这笔费用也会产生;FVF的费用为25美元以下5.25%;25-1000美元3.25%,1000美元以上1.5%;PayPal交易手续费则根据交易是否跨国、网店月交易量大小等有所不同,一般为0.30美元/笔的基数,外加实际交易额的3%-4%不等的费率。此外,和普通商店购物一样,网店交易还需代扣联邦货劳税,大多数美国的州和几乎全部加拿大的省还需缴纳省税,或缴纳统一销售税。不过这些代价换来的,是购销双方的轻松与安全,这应该算是笔划算的买卖。

此后又兴起了诸如“苹果支付”之类的电子支付体系,但信用卡体系实在太强大了,而北美人又普遍重视个人隐私保护,对随随便便授权给第三方,让他们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动手动脚”,是非常不能接受的——其结果就是让电子商务最大的助推器——方便的电子支付体系始终不成气候,即便异军突起的亚马逊和美国在线,主要支付方式也是信用卡和PayPal,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北美的电子商务会变成“电子选购、活人见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或委托沃尔玛之类实体店代收代付的“半电子商务”。

发明电商的英国没发展起来,欧美发达国家不提倡,为什么这里却大力发展,成为主流?

此外,北美快递系统又贵又慢,一个包裹从中国寄到美国或加拿大只需要3-4天,但从温哥华机场送到温哥华某人的家中,也许需要一周甚至更长时间(我曾经从温哥华往国内寄过一份合同,结果对方一直收不到,3个月后我回国亲自上门去签,刚签完那份“快递合同”终于送到了),北美两地之间也同样如此(如果是官方邮局,双休日人家还休息……),这也让“剁手族”兴趣大减。

而中国则歪打正着——迟迟不成气候的信用卡体系,反倒便宜了微信、支付宝等在线支付系统的异军突起和后来居上,且国人在电商初起阶段对“个人隐私问题”也没有太重视,一个北美人不一定敢签的“个人隐私授权”,在许多中国“剁手族”那里不过是动动手指头的事。加上快递业的发达,电商在北美两度搁浅、一度遇阻的两大难题,在中国都鬼使神差地轻松越过,电商“风景这边独好”,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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