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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电商:未来发展最有前景的方向,在互联网,在线上,微商,电商,抖商,大家认可吗?

网络营销 2022年08月15日 07:42 110 admin

电商平台经济已然是重要经济部分,平台、电商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和实惠,带来了网购新形态,也带来了很多新的法律问题。其中知识产权问题一直存在,从被漠视,到被认识,到被重视,现在到被推到更高的重视程度,体现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法治观念的进步。

2021年8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对电商法第43条、第84条作出修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所作的修改的部分,进一步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规范了电商平台经济的发展,遏制恶意声明及通知现象,平衡保护相关方利益。符合当下现实需求,具有积极意义。对此,我们可以进行以下分析和解读:

一、电商法修改情况怎样?

1、原电商法第43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修改后的条款,将“十五日”修改成“二十日”,即“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二十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延长反通知期,便于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更充足的时间采取法律措施维权。

2、原电商法第43条增加一款:平台内经营者提供相应担保用于确保潜在的知识产权侵权所造成损失的赔偿,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暂时中止所采取的措施。

引入担保条款,商家提供担保,平台暂时中止下架、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恢复商家经营,减少平台对商家采取措施期间及该期间造成的损失。有了担保,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潜在的侵权损失也能得到弥补。对双方都起到保护作用。

3、原电商法增加一款:“平台内经营者提交的虚假的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导致权利人损失扩大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增加这款,强化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赔偿责任的救济,对商家的恶意声明行为进行惩罚,保护平台经济的健康运行。

4、原电商法第84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征求意见稿,加上“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关部门可以限制其开展相关网络经营活动,直至吊销网络经营许可证”。

新增条款部分,强化平台监管责任,从平台角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如果平台不依法实施制裁知识产权侵权的措施,那么平台将要承担最严厉的法律责任,被吊销网络经营许可证,不得开展经营。

二、电商法修改,整体是怎样的力度?释放了哪些信号?

电商法修改,整体是多维度促进保护知识产权,平衡利益,强化平台监管责任,维护电商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

对外释放,国家对电商平台经济发展的重视和规范,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打击,对平台责任的强化。电商平台经济不再是知识产权侵权的“集中地”,对电商和平台的发展是“双刃剑”。短期内,打击、遏制了大多数靠打知识产权侵权“擦边球”的商家营业,电商平台经济会受到一定影响,但从长远看,净化了市场,维护了品牌,能促进整个电商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故为“双刃剑”

三、关于对平台增加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关部门可以限制其开展相关网络经营活动,直至吊销网络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具体给平台带来怎样的影响?

显而易见,加重了平台的经营和监管责任,对平台处理商家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提出了更高要求,平台将产生更多处理知识产权问题的成本,承担的责任也更大,势必导致平台对入驻商家进行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侵权处置和监管。

一方面,也将平台与商家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进行“连带”,使得平台难以或不敢包庇商家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做到依法处置。

另一方面,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比较灵活,没有统一、硬性的标准,如平台采取措施出现错误、疏漏或其他情形的,可能将面临“禁业”的最严厉的处罚,如一把宝剑悬在上空,不得不重视。

四、关于增加的“平台内经营者提供相应担保用于确保潜在的知识产权侵权所造成损失的赔偿,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暂时中止所采取的措施”,出于怎样的考虑?能体现柔性执法吗?

出于平衡、公正保护各方利益,维持平台与商家、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良性发展。这款执法有刚、有柔,刚柔并济,能体现柔性执法,也能体现刚性执法。

对商家而言,商家提供相应、适当的担保,平台得以有基础和合理理由,暂时中止对商家采取的下架、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恢复商家经营活动,减少商家被采取措施期间及该期间造成的损失。

对平台而言,平台获得商家提供的担保后,有了基本的安全阀底限,中止对商家的措施,对平台也有利,能促进平台内经济繁荣。

对知识产权权利人而言,商家提供担保后,如最终确证存在侵权,这部分担保也能作为赔偿款赔偿权利人。

五、电商领域中,打击侵权可能会面临哪些挑战与问题?

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知识产权创新还有待发展。打击侵权会给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电商的经营带来困难,进而一定程度影响到平台经济的活跃和多样性。不少小电商会因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而无法在平台上生存。

同时打击侵权能有利保护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电商或知名品牌企业,有助于品牌的发展,保护知识产权。

面临的问题是小电商与品牌之间的利益平衡、处理侵权的成本及取证、由电商知识产权侵权带来的大量诉讼纠纷、小电商及平台被禁业带来的失业或社会不稳定等问题。

六、电商行业中,保护知识产权具体体现在哪些地方?平台与商家如何才能避免知识产权侵权?

电商行业的保护知识产权制度由法律规定的一般性保护知识产权法律规定和电商法的特殊法律规定组成。具体体现在电商出售商品不得侵犯其他商品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不得侵犯知名商品的名称、标识,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否则,将构成违法犯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平台和商家首先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意识,积极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及侵权制度体系。商家具备申请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应及时申请,如申请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定期关注电商平台其他商家发布的产品信息,积极排查侵权事实,规范、全面举证,及时向平台发出通知,进行知识产权维权。

平台接到知识产权权利人的通知后,应依法履行通知——删除——反通知——中止删除等义务,做好商家之间的沟通桥梁及协调人角色。同时,也应依法、合理地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采取措施,避免不当作为或不作为,以免自身被处罚,甚至被吊销营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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